《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意见》
(全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适应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高能力素质为关键,以严格监督管理为保障,以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抓培养、提素质,严管理、强考核,树导向、重激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严格组织把关。坚持把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全过程,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干部,强化政治素质育干部,加强政治监督管干部,严格政治把关用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
——坚持事业为上,做到人岗相适。坚持五湖四海、公道正派,以“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为目标,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坚持公平公正,注重精准科学。坚持辨德识才、精准识人,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评价干部,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坚决不用不作为、不会为、不想为的干部。
——坚持严格管理,强化正向激励。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从严管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建立完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坚持遵循规律,强化分类推进。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遵循干部成长规律、领导班子配备规律,统筹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完善干部队伍分类培训、分类选拔、分类管理、分类使用的措施。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培养,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
1.突出政治素质培养。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教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勤奋自学,采取脱产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推进学习培训深化、转化、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思想引领,强化政治训练,注重政治历练,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2.强化专业能力培养。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等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拓展精准化的培训路径,提升各级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分类分级举办各类主体班、专题班,改善知识结构,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干部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调训计划参加培训,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培训累计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新提拔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3.注重实践锻炼培养。建立多层次、多岗位干部交流、挂职锻炼机制,严格管理、积极培养、大胆使用。强化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改革发展前沿、关键重要岗位培养锻炼干部,选派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锻炼。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重点选派领导班子成员和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挂职锻炼;有针对性地选派党政干部、专业人才到国(境)外学习锻炼;每年从中央直属单位和“双一流”高校引进一批副司(局)级领导干部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到省内挂职,争取从中择优留任一批。
4.加强源头跟踪培养。着眼满足今后5年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需要,通盘考虑今后10年到2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加强规划,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进一步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坚持“墩苗”成长,注重“精准滴灌”,建立“成长档案”,实施跟踪培养,健全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接续培养锻炼机制。改进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调任、政策性安置等工作,扩大从基层招录公务员比例,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选调生到各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到基层历练,择优选拔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担任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科学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
5.注重日常考察了解。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综合运用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干部考察、巡视、谈心谈话等方法,发挥实地调研、重大工作督查、审计等在考察干部中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加强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平时抽查了解与阶段性考察相结合,注重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交流、随机调研、学习培训等方式了解干部,重视从基层干部群众口碑、服务对象评价中了解干部,动态掌握干部在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坚持专题调研,注重了解掌握干部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改革创新、维护稳定、群众工作等一线完成任务、处理问题、应对考验的表现,强化对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的精准考核,真正把干部考准考实。
6.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综合运用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换届考察等方式,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精简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差异化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区别对待,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明晰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突出对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综合利用巡视、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选人用人和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等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分析、比较、印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考核资源,加强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解决多头重复、名目繁多、频率过高、指标过泛、程序繁琐、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
7.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绩效考核兑现、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推荐方面的运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完善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特别是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采取与党政主要领导谈话、个别谈话、通报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进行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对于敢于担当、实绩突出,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及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干部,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惩戒。
(三)精准科学选拔,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
8.突出政治标准选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大力选拔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大力选拔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的干部;大力选拔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评价措施,探索建立记载干部日常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予以调整。
9.坚持事业为上选干部。坚持从事业出发,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将专业化要求与干部学历、经历及性格气质等有机结合,使领导班子专业素养整体覆盖地区发展需要、单位核心职能、企业主营业务。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掌握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对标岗位要求,注意掌握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比较优势,形成职位需求分析报告和人岗匹配评估意见,做到“先定工作方案,再定人选方案”。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偏向,不拘一格选贤任能。
10.拓宽视野渠道选干部。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完善多渠道发现识别举荐干部机制。有计划地组织跨条块跨领域干部交流,完善配套措施,打破体制壁垒,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采取调任、竞争性选拔等方式,对较为成熟的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根据需要及时交流到党政机关领导岗位上。通过组织部门日常考核、调研谈话掌握一批,地方推荐、单位推荐、系统推荐发现一批,注重发现培养复合型人才。分类别、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建立专业干部人才库,从熟悉金融管理、工业经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中选用干部。
11.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对班子功能定位和专业化结构进行综合分析、经常研判,着眼发展分析班子,透过班子分析成员,结合岗位分析干部,形成职位需求分析报告和人岗匹配评估意见,精准科学选配各级领导班子,注重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注重选拔、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保持领导班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形成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12.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日常经常,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管理贯通起来。在巡视巡察以及脱贫攻坚、环保、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专项督查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力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等制度,持续抓好“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裸官”等专项整治,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13.改进监督机制。抓早抓小抓预防,进一步加强事前事后监督,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患于未然、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强化对干部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健全完善经常性干部谈心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坚持领导班子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自我监督。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14.强化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制度,对州(市)、县(市、区)党政正职一个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和一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采取巡视巡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形式,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地方党政正职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15.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的内外监督合力。创新监督管理载体,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大数据库及共享平台。
(五)强化干事导向,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
16.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强化问责追责,运用考核考察结果,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予以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警醒和惩戒,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17.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将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贯通起来,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结合实际完善干部容错清单、免责清单,明晰容错界限,细化容错范围,严格容错程序认定。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建立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狠刹乱猜测、乱议论、乱编造、乱告状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18.真情关心关爱干部。健全和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继续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工作。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体检、休假、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困难干部家庭等制度,建立健全帮扶因公牺牲干部家庭长效机制。对长期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艰苦边远地区、矛盾突出地方的干部给予更多关心关注关爱,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乡党政正职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
三、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科学统筹、督查指导、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